【广州刑事律师】李修蛟律师谈家人涉嫌犯罪被拘留,家属应该如何处理?
广州老检刑事律师团李修蛟律师:
当事人被送进看守所的前三十七天,家属到底要做啥啊?
因为很多粉丝私信问到的是这个问题,我今天再说一遍。
刑事拘留最长的期限是三十天,再加上检察院审查逮捕的七天期限。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黄金三十七天。在这三十七天之内,家属可以做、或者说需要做的很多事情。
第一,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。那么法律规定,近亲属有权提出申请,也可以委托律师提出申请。很多案件的家属根本不了解案情,所以冒然申请取保候审三天就被驳回的可能性最大。条件许可的话,最好还是委托律师会见后,由律师根据案情,在申请取保候审的同时,提出取保候审的理由和依据,增加说服办案机关的机会。取保呢又分人保和钱保,钱保就是要交纳一定的保证金,这个只要遵守取保的规定,这个保证金最后是可以退回来。
第二,如果有被害人的,尽量找被害人达成谅解。如果是轻微的刑事案件,只要能拿到谅解书,公安机关就有可能直接给予取保候审。即使是报捕检察院不批捕的可能性也很大。如果愿意依法赔偿受害人,但受害人狮子大开口,要价很高,超出法律规定之外,也可以跟办案人员说清楚这个情况。通过提存等方式退赔,在没有取得受害人谅解书的情况下,获得取保的机会也很大。当然了,这个也需要跟办案人员全面沟通好,不要搞得人财两失。
第三,如果三十天内的申请取保不被批准,那就等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报请批准逮捕的七天时间里,全力争取检察院不予批捕。律师在多次会见的基础上,提交有说服力的法律意见书。同时要约见主办检察官,通过当面沟通表达建议,不予批捕的意见。
这个可以说是在刑事拘留阶段,律师最关键的最重要的工作。七天包括了两天的周末,实际上只有五个工作日,一天都不能耽搁。
第四,如果检察院作出不逮捕的决定,公安机关需要当天放任。如果检察院批准逮捕了,那么后面也可以继续委托律师协调。在逮捕一个月之后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意见,也可以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、法院审判阶段申请取保候审。刑事案件在任何阶段都有可能或者取保候审和放任。每一个案件都会有不同的案情,案件在侦查、审查起诉、审判阶段都有可能有不同的变化,甚至遇到不同的主办人员,都有可能出现不同的局面。所以当事人被逮捕之后,家属也不应该放弃,除非说家庭确实没有条件。最后再说一遍,取保候审出来并不代表你就没事了。在没有收到撤案通知或者不起诉决定书之前,都有可能面临随时被羁押的可能。或者法院审理后判决实行,最终也有可能再进去。
我是广州老检刑事律师团的李修蛟律师,我们团队的律师都有长时间的检察官从业经验。如果你有家人在广东地区涉嫌刑事案件,或者是人在广东被外省的办案机关带走了,可以联系我们。或许我们有机会帮到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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